郑筱萸的上级们竟无人感到蒙羞? 人民网 - 2小时前 食品药监局女官员颜江瑛说郑筱萸、曹文庄等人对整个食品药监系统来说,“确实让我们蒙羞”。我不禁想问,羞在何处?又是因何而羞? 如果我理解的不错,这位官员所讲的“蒙羞”,是与国人常常讲的“争光”相对的。国人凡事都乐意往“争光”这二字上扯,给集体、给单位、给班级、给团队……争光成为非常普遍的一种官腔,似乎这个人如何了得,便是这群人 ... 他把人民的安危当儿戏 新浪网 2条相关资讯 » |
公安大学教授:郑筱萸贪得不算最多但是危害巨大 人民网 - 4小时前 记者:郑筱萸已被执行死刑,但关于本案,人们看法并不完全相同。请问崔教授对本案结果怎么看? 崔敏:关于本案,我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。对这样一个判决,有不同的意见,并且能够通过媒体或者网络反映出来,本身是一件好事。 世界上最宝贵的是人的生命,对于判处死刑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,大家关心和议论,对刑事司法评头论足,进而思考国家 ... 郑筱萸获死罪的三点警示 东北网 2条相关资讯 » |
解读郑筱萸受贿渎职案 京报网 - 4小时前 郑筱萸,作为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,肩上,本应挑着13亿中国人的用药安全。然而,这名共和国的原最高药监官眼中,不是重如泰山的责任,而是多了“寻租”本钱——近十年时间,他以权谋私,直接或通过其妻、子多次收受贿赂,款物合计649万余元。面对责任,他玩忽职守,擅自同意降低药品审批标准,滥发药品文号…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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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论:郑筱萸案还该查些什么? 广州视窗 - 2小时前 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作为国家药品监督的最高官员,其贪渎罪行对民众健康造成的伤害,杀他十次也难抵万一。不过,这样的高官因职务性的犯罪而判死刑,在当代世界却不多见,一个重要原因是,和一般谋杀罪不同,凡严重贪污渎职罪,必有制度上的原因。换言之,是制度便利了这样的犯罪,是制度上的问题诱发了这样的罪犯,只是杀了犯罪者,并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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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天韵网-广州电台 - 2007年7月9日 近日,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告,维持一审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)原局长郑筱萸受贿、玩忽职守案的死刑判决。尽管从程序意义上讲,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仍有不予核准死刑的可能性,但两级法院对量刑所表现出的态度,足以表明对贪渎犯罪的高度警示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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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上海东方电视台 |
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1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[图] 上海东方电视台 - 2小时前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,昨天上午在北京被执行死刑,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,1997年6月到2006年12月,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,为八家制药企业在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,直接或通过其妻、其子非法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多元。 在全国换发药品生产文号的专项工作中,郑筱萸的玩忽职守的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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